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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出海船舶户口簿》核发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

分类: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:2016-08-25
事项名称《出海船舶户口簿》核发
办理单位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
事项编码
事项类别行政许可
许可依据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
办理程序(一)边防派出所民警受理当事人办证申请及提交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1.船主身份证及复印件 2.船舶主管部门有关证件及复印件(二)申请人领取《船舶户口簿申领登记表》并按照规定填写。(三)边防派出所民警审查申办材料是否齐全(材料不完备,申请人递交补充材料)(四)边防派出所民警将资料录入港口、船舶与渔船民信息管理系统,打印《船舶户口簿申领登记表》(五)边防派出所领导进行审查,以支队名义签发。(六)边防派出所民警制作并发放证件,并交代注意事项。(七)边防派出所民警将《船舶户口簿申领登记表》、船舶主管部门有关证件复印件、船主身份证复印件建档保存。
办理条件(一)军用船舶、公务执法船舶及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。(二)国有航运企业船舶、外国籍船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   除上述两种情况的船舶以外,所有出海船舶均要办理
需提交材料(一)渔业捕捞船舶需要提供《渔业船舶国籍证书》、《船舶检验证书》、《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》、《捕捞许可证》、《航行签证簿》。交通船舶需要提供《船舶国籍证书》、《船舶检验证书》、《航行签证簿》、《船舶所有权证书》。(二)船主、船上人员有效身份证件。(三)填写完整《船舶户口簿申领登记表》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
办理时限手续完整当场受理,符合规定的,5个工作日内办结
办理机构(科室)申请人所在地边防派出所
办理地址申请人所在地边防派出所
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办公时间
联系电话罗源边防大队:0591- 26988900  连江边防大队:0591-26222607
投诉电话0591-22027907
备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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