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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许可证新证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

分类: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:2016-08-25
事项名称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许可证新证
办理单位福州市卫生局
事项编码FZ01WS-XK-0005-01
事项类别行政许可
许可依据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;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》; 3、《福建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>办法》; 4、《福建省母婴保健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管理办法》(闽卫妇幼【2009】186号); 5、卫生部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》 6、卫生部《婚前保健工作规范(修订)》等
办理程序1、受理:材料齐全,审批处受理完整申请材料即办。  2、审核:审批处在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。 3、审批:分管局长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; 4、制证办结:审批处在2个工作日内制证办结;
办理条件1、符合国家、卫生部、省级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; 2、在相关的医疗保健机构工作; 3、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医疗卫生专业学历,技术职称及专业岗位工作经历等; 4、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范的培训,并培训合格,取得《培训证明》。
需提交材料1、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》(原件1份,加盖单位公章) 2、《医师执业注册证书》原件及其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 3、医师执业资格证、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、身份证、学历的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 4、申请人的小二寸照片2张 5、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婚前医学检查培训班培训,取得《培训证明》(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 6、非本人办理需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 注:复印件应真实、清晰可辩,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私章,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
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
办理机构(科室)福州市卫生局
办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路69号
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: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00-5:30 非夏时制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:00-5:00
联系电话0591-83324703
投诉电话0591-885215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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