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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票种及用票量的调整(普通发票)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

分类: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:2016-08-25
事项名称发票票种及用票量的调整(普通发票)
办理单位各县、市、区国税局
事项编码
事项类别服务类
许可依据"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一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十五条、第十六条"
办理程序提供资料完整、填写内容准确、各项手续齐全,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。
办理条件纳税人因业务量变化等原因,对其使用的发票票种或数量提出调整申请,税务机关对其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核、调查、审批,并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发票票种或用票量的调整。
需提交材料"(一)表格《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》,1份(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,2份)(二)资料无"
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
办理时限即办
办理机构(科室)各县(市)、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
办理地址各县(市)、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
办理时间"星期一至星期五
联系电话12366
投诉电话12366
备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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