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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_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(换发、补发、变更、注销)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

分类: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:2016-08-25
事项名称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_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(换发、补发、变更、注销)
办理单位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
事项编码FZ01JT-XK-007-8
事项类别行政许可
许可依据交通部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》(交通部2006年9号令)第三十二条、三十五条
办理程序1、受理(审核):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委运政窗口前台提交申请材料。经办人当场审查材料是否齐全。材料不齐全的发—《缺件通知单》,材料齐全的出具—《受理承诺单》,同时对受理材料实质内容进行审查,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转后台复审; 2、审批(办结):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委运政窗口后台经办人复审资料,对符合条件,准予审批的,转前台立即办结,向申请人发证,资料归档。
办理条件1、从业资格证有效期满6年的,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。 2、从业资格证件遗失、毁损的,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。 3、服务单位变更的,应当到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。 4、持证人申请注销的。
需提交材料1、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、补发、变更登记表》; 2、提交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2张、身份证、驾驶证、从业资格证原件(补证无需提供); 3、申请注销的材料:从业资格证原件;申请人身份证原件(用于现场核验)。 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换证、补证、变更工本费10元;注销不收费;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闽价费[2010]376号
办理时限即办
办理机构(科室)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委运政窗口
办理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市交通委窗口,公交站点:市行政服务中心 公交线路:22、122、166、322
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: 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00-5:30 非夏时制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:00-5:00
联系电话0591-83612050
投诉电话0591-833545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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